为了促进我校附设(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办学水平、质量与效益的提升,进一步发挥我校对各学校管理团队和团队成员的监管和服务职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管理团队考核
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由考核小组考核(30%)+办学绩效考核(30%)+教工满意度测评(20%)+家长满意度测评(10%)+学生满意度测评(10%)构成。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五个等次。分数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为称职、60-69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
(一)考核小组考核
1.各学校根据附件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属)学校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考核基础指标》一、二级相应指标,撰写自评报告、准备相应佐证材料。
2.考核小组进驻学校,结合学校自评报告与佐证材料,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考察、查阅资料、会议座谈等方式,对学校综合办学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二)办学绩效考核
各学校根据附件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属)学校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考核绩效指标》要求进行自评评分并提交佐证材料,考核小组经现场查验后确定分数。
(三)满意度测评
考核小组分别面向教师、家长、学生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100份以上,学校教职工人数不足100时,全员发放问卷),根据调查反馈确定相应测评分数。详见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
二、管理团队成员考核
(含校长、书记、副校长、校长助理以及其他我校派出的管理人员)
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由考核小组考核(60%)+教工满意度测评(40%)构成。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五个等次。分数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为称职、60-69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
(一)考核小组考核
1.管理团队成员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2.考核小组结合团队成员个人年度总结,通过考察该成员分管工作情况、组织群众座谈等方式,对团队成员德、能、勤、绩、廉方面表现情况进行评分,详见附件六。
(二)满意度测评
考核小组面向教师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根据调查反馈确定相应测评分数,详见附件六。
三、评定程序
(一)评定等次
考核小组根据最终考核分数形成书面考核意见,由考核组长汇总,形成结论性意见并评定考核等次。
(二)反馈与公示
考核结论与等次在学校公示七天。当事人对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育集团申请复核。教育集团通过调查研究给出最终结论。
(三)汇报与备案
最终考核结论与等次由教育集团形成书面汇报提交各学校董事会和大学党委备案。
(四)一票否决事项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管理团队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1)学校工作出现犯罪、违法、重大违规行为,且认定学校应负有管理责任。
(2)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教学事故,且认定学校应负有管理责任。
(3)学校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认定学校应负有管理责任。
(4)出现教职工重大群体性不稳定事件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管理团队成员考核结论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1)出现犯罪、违法、重大违纪行为。
(2)因工作失职导致学校出现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3)行政受到降职、党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
(4)学校未完成《校长任期目标责任书》中要求完成的本年度上交大学学费分成。(仅适用直属学校校长)
四、考核时间
考核于每年三月进行,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同步完成。
五、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工作由教育集团组织实施,考核领导小组由大学分管副校长、组织部、人事处和教育集团相关负责人,以及合作办学方的代表组成,领导小组组长由大学分管副校长担任。
六、附则
本方案解释权归教育集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集团
二〇一四年六月